犯罪次文化之內涵,以及米勒所提焦點關心的意義及內容。
(一)米勒的犯罪次文化理論之內涵
人類學家米勒認為,下階層的文化內涵與中產階級文化不同,幫派少年的犯罪行為,是下階層文化深根地固的價值體系下必然的產物,而犯罪只是一個人遵從低階層文化要求的結果。
(二)犯罪次文化的六個焦點關心
米勒總共提出六種低階小孩的焦點關注為以下:
1惹麻煩:包括打架、喝酒和不正常性行為等。2強悍或兇悍:強悍和兇悍是引以為傲的。3小聰明:耍小聰明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求生技能。例如詐騙、鑽法律漏洞等。4追求刺激:喜好尋找興奮和刺激之事務。5宿命論:他們相信命運是掌握在上帝上,無可改變。6自主:他們喜歡自由自,不受他人來管,他們認為受制於權威,如警察、教師和父母是一種令人無法忍受的軟弱。
人類學家米勒認為,下階層的文化內涵與中產階級文化不同,幫派少年的犯罪行為,是下階層文化深根地固的價值體系下必然的產物,而犯罪只是一個人遵從低階層文化要求的結果。
(二)犯罪次文化的六個焦點關心
米勒總共提出六種低階小孩的焦點關注為以下:
1惹麻煩:包括打架、喝酒和不正常性行為等。2強悍或兇悍:強悍和兇悍是引以為傲的。3小聰明:耍小聰明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求生技能。例如詐騙、鑽法律漏洞等。4追求刺激:喜好尋找興奮和刺激之事務。5宿命論:他們相信命運是掌握在上帝上,無可改變。6自主:他們喜歡自由自,不受他人來管,他們認為受制於權威,如警察、教師和父母是一種令人無法忍受的軟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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